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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药品供应商举行签订药品购销及廉洁购销合同仪式
【发布时间】:2016-11-15 10:22:27 【类型】:院内动态 【点击次数】:2665
我院与药品供应商举行签订药品购销及廉洁购销合同仪式
陈永玉/文   海林/图
 
为保障药品采购双方权益,确保药品网上交易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桂卫发〔2015〕39号)等文件要求,11月14日上午,我院在四楼小会议室举行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购销及廉洁购销合同仪式,医院副院长、纪委书记李全庆主持会议。邹崇祺院长、俸小平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药品供应商代表30余人出席了签订会。
会上,副院长、纪委书记李全庆传达学习了《玉林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工作的通知》玉卫发〔2016〕32,分析了当前医药购销领域的形势,指出了要进一步提升形象、规范购销行为、推进反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邹崇祺院长强调,采取医药购销双方签订药品购销及廉洁购销合同的形式,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医药购销领域贿赂行为,纠正药品购销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他要求各供应商要诚信廉洁经营,遵守行业守则和规范购销行为,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药品质量价格为竞争优势,努力为医院提供物美价廉的优质药品、合格产品。维护医疗行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双重收获,创造医院和供应商双赢的局面。
签订会上,邹崇祺院长与20家药品供货企业签订了《药品购销合同》及《廉洁购销合同》。药品供货企业代表做了发言,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配合医院工作,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觉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共同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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